中新经纬11月6日电 11月6日,江西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庄道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分别简称《警示函1》《警示函2》)。
《警示函1》显示,经查,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存在为公募基金管理人承担境外调研期间门票、调研中介等费用的情形,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3号,以下简称《交易费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经证监会令第202号修正,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根据《交易费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国盛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警示函2》显示,经查,庄道明在国盛证券从业期间,存在违规操作他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反映庄道明守法合规意识不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经证监会令第227号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庄道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国盛证券是江西省属唯一证券公司。公司由国盛金控吸收合并原国盛证券并更名而成,是全国性综合证券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国盛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13.27亿元,同比减少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亿元,同比增加3.06%。(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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