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7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7日通报,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学民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吴学民身为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三观极度扭曲,贪欲极度膨胀,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金融安全于不顾,肆无忌惮,恣意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公然利用融资贷款审批权、组织人事权,大搞权钱交易,甚至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热衷觥筹交错,自我放纵,严重毒化其长期任职单位的政治生态。
吴学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今年3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吴学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吴学民,男,1968年2月出生,满族,河北青龙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6月至2002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报社副刊部副主任;
2002年7月至2006年4月,中国银联总公司办公室助理主任、副主任、董监办副主任;
2006年4月至2010年2月,中国银联安徽分公司筹备组负责人、党组书记、总经理;
2010年2月至2010年9月,中国银联总公司战略发展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2010年9月至2017年11月,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2017年11月至2021年4月,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