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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个别平台经营者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2025-11-28 15:07:35 经济观察网

  税务总局:个别平台经营者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作者 杜涛

  11月2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前期,对于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提示提醒,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按提示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但仍有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平台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部门通过数据比对能够快速精准识别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偷逃税行为,对经提示提醒后仍未如实申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建议,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取得的全部收入,核对确认是否存在少申报情况,若未如实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平台企业首次向税务部门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介绍,经分析平台报送的第三季度涉税信息,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但依然有个别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了互联网销售业务,却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除法定情形外,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且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需将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进行计算。”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以及“亮证经营”义务,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税务部门提醒平台内商户需及时办理涉税信息确认。这种情况主要是指有的平台内经营者虽已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其在线上开展经营活动取得收入,也未办理纳税申报。

  张巍表示,平台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部门能够精准识别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已办理涉税信息确认,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纳税义务后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并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来源:经济观察网

编辑:陈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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