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生鲜灯”被禁 记者实地探访商超生鲜区
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办法实施第一天,现场情况如何,中新社记者实地探访上海某商超。顾客俞女士表示,在替换灯光后,能够更好地根据色泽挑选肉类,买得更放心、更安心。超市工作人员华先生表示,目前顾客反馈良好。
(记者 李秋莹 制作 乐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