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12月9日电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扬帆新材”)12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樊培仁已解除留置。

来源:扬帆新材公告
具体来看,扬帆新材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被留置并立案的公告》。近日,扬帆新材收到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监察委员会出具的《解除留置通知书》,庆元县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樊培仁的留置措施。目前,樊培仁已能正常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扬帆新材2024年年报介绍,樊培仁于195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资料显示,扬帆新材专业从事紫外光固化新材料和含硫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5年前三季度,扬帆新材实现营收6.77亿元,同比增长36.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5万元,上年同期为-2709.6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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