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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称: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可为企业名誉维权提供经验

2025-12-09 21:34:13 中国新闻网

  法学专家称: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可为企业名誉维权提供经验

  中新网郑州12月9日电(王佳宁)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豫法阳光”发布案例《流量变现无底线,“网络黑嘴”造谣牟利终遭反噬》。据了解,该案正是此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

  2025年3月起,被告柴某借助被告温某实名注册的抖音账号“柴怼怼”,在网络社交媒体抖音、快手等多个平台发布多个涉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胖东来)盈利模式、产品质量、企业商誉、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的视频,公开指控胖东来在玉石销售中“利润达几十、几百倍”,并指责于某“勾结黑恶势力”“偷税漏税”等,并借机吸粉,将流量引导至其实际控制或受益的温州某珠宝公司与武汉某珠宝公司,用于直播带货。此后,于某通过网络账号发声回应,双方论战一度冲上热搜。

  2025年4月25日,胖东来、于某以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为由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柴某、温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武汉某珠宝有限公司、温某等四被告删除侵权视频、书面致歉并在视频账号发布、赔偿各项损失600万元。

  经审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四被告构成侵权,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视频、发布致歉声明并在视频账号发布,同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60万元。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案一审判决生效。

  近年来,针对企业和个人的网络谣言事件频发。“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是依法规制网络‘黑嘴’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商誉和个人名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认为,判决结果警示网民必须基于客观事实进行网络商业评价和舆论监督,不能造假、传假,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或企业信誉,更不允许通过侵权手段非法牟利。

  他表示,此案也明确了“网络黑嘴必规制,侵权损害必担责”的法律理念,为其他企业进行名誉维权提供可复制经验。(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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