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11日电 因存在未按要求报送反洗钱部门设置变更相关情况等问题,民生期货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下称“民生期货福建分公司”)及负责人罗秋华被警示。

厦门证监局网站网站截图
12月11日,厦门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民生期货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罗秋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合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民生期货福建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妥善保管互联网营销相关资料;二是部分宣传营销内容审核留痕不到位;三是未按要求报送反洗钱部门设置变更相关情况。
厦门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和《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条的规定。
罗秋华作为民生期货福建分公司的负责人,未按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民生期货福建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罗秋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民生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全资控股股东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备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格,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广州期货交易所的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在上海、深圳、天津、广州、厦门、南京、南宁、太原、郑州、昆明、杭州、大连、唐山、包头、大同、青岛、济南、珠海、南昌、合肥设有20家分支机构。(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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