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财经|律师面对面】据新京报报道,此前,有多位消费者表示曾购买过“东方爽茶”“东方元甄”等产品,且以为它就是“东方树叶”,因此上当受骗。回访发现,在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平台上,已经无法查询到东方爽茶、东方元甄等产品,部分小店已经注销店铺。
报道称,牡丹区市场监管局对菏泽市优佳食品厂的处罚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东方元甄”茉莉花茶茶味饮料7瓶;罚款人民币180000元,上缴国库。
“这其实是网红食品、爆款商品山寨泛滥的缩影。”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贞对宅男财经表示。
陈贞从法律角度分析,除了罚款以外,还会没收侵权商品,情节严重的可吊销侵权企业营业执照,若侵权商品登记名称误导公众,还可撤销其企业名称登记。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此外,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严重侵权主体列入失信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很多消费者都遭遇过买到仿冒商品的情况,陈贞建议,不管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面对山寨行为,要主动用法律武器维权。这不仅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让山寨货无处藏身。“消费者如果发现疑似山寨商品,可向12315平台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企业应当提前将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申请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对驰名商标申请跨类保护,避免侵权漏洞。”
(责任编辑 董湘依 制作 郑铮 宅男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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