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基金>>正文

成都照月投资管理被责令改正:实缴资本变更未及时填报等

2023-11-15 18:00:4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1月15日电 15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成都照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截图来源:四川证监局 

  四川证监局表示,经查,成都照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未建立完善的基金投资决策制度,未落实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申报制度,现有办公场所与员工规模不匹配且部分员工长期未在公司办公,对员工交易时段行为缺乏有效管控,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二是管理人实缴资本变更未按规定及时填报更新。三是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私募运作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四川证监局指出,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和《私募运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成都照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430万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为黄辰。(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京晶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5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