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2日电 12日晚,华谊兄弟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称,2020年12月8日,华谊兄弟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9年年度报告保留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同时对其他事项一并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对2018年、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其中,调减2018年、2019年总资产7848.02万元和19318.75元;调减2018年、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848.02万元和8915.63万元;调减2018年营业收入7636.91万元,调增2019年营业收入5714.70万元;调减2018年、2019年利润总额7560.54万元和1134.03万元;调减2018年、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60.54万元和1733.70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总经理王忠磊、董事会秘书高辉和时任财务总监丁琪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警示函还称,华谊兄弟应于2021年1月22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受疫情影响,2020年影视行业整体经营较为惨淡。华谊兄弟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1.07亿元,同比下降31.51%;归母净利润-3.26亿元,同比增长50.03%。其中,第三季度单季实现营收7.83亿元,归母净利润-9456.30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华谊兄弟影视娱乐板块实现营收9.95亿元,同比下降36%,其中第三季度单季实现营收7.2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