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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天普股份收问询函,涉董事及高管换届等事项

2026-01-14 22:00:4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月14日电 天普股份14日晚间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0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26年1月14日,天普股份提交披露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公告,收购方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昊芯英)相关人员当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杨龚轶凡当选为公司董事长,李琛龄、康啸当选为公司董事,陈捷闻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康啸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问询函》指出,鉴于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重大,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充分核实并进一步说明以下事项。

  一、前期你公司多次披露公告称,中昊芯英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无资产注入计划。但本次当选相关人员除总经理范建海外,均无天普股份原有汽车零部件业务相关履历。

  请相关方充分说明本次换届涉及人员安排的主要考虑,对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经营管理规划,相关人员是否具备任职能力;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相关方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是否已发生重大变化,相关安排是否与前期已披露内容存在冲突。请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

  二、前期你公司多次披露公告称,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自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相关工作,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上市公司无关,未来36个月内中昊芯英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但目前中昊芯英关键管理人员已任职天普股份。

  请相关方结合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IPO条件充分论证,中昊芯英原董事会秘书和CFO任职天普股份对其独立IPO计划的潜在影响,相关事项是否将构成中昊芯英独立IPO的实质障碍;相关安排是否与前期已披露内容存在冲突,相关计划是否已发生重大变化;如有,应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提示风险。

  三、相关公告显示,康啸、陈捷闻原分别为中昊芯英董事会秘书、CFO。中昊芯英、杨龚轶凡曾对维护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作出承诺。

  请相关方确说明,康啸、陈捷闻受聘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的其他兼职情况,是否仍在中昊芯英及其他相关公司担任职务、领薪,或实际承担相关工作;如是,应明确说明是否违反相关规则及前期承诺,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并立即进行整改。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作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有针对性的明确意见。

  四、你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请你公司严肃、认真对待相关事项,审慎评估立案事项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影响,密切关注事件进展,若存在相关人员不满足任职资格的情形,立即启动相关方案维护公司治理稳定,及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慎核实函件所涉事项,充分评估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明确市场预期,充分提示风险,保障公司治理合规、经营有序。请你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披露,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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