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与欧盟委员会就电厂战略达成原则性共识
中新社柏林1月15日电 (杨楚瑜 马秀秀)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当地时间15日通报称,德国政府与欧盟委员会已就电厂战略达成原则性共识。该部部长卡特琳娜·赖歇表示,这是确保德国供电安全的重要一步。
根据这项协议,德国政府将可就新增12吉瓦可调度发电装机容量启动招标,相关程序预计于2026年启动。这意味着德国将建设现代化、高效率的电厂,尤其是燃气电厂,最迟于2031年投入运行。单座现代燃气电厂的常见装机规模为500至800兆瓦。按照战略要求,所有新建电厂都必须具备氢能使用能力,最迟到2045年完全脱碳。
按照规划,德国政府将投入数十亿欧元支持电厂建设,重点布局在德国南部。此前,企业对新建电厂的投资积极性不高,因为燃气电厂主要用于平衡能源供应波动,其利用率偏低,较难实现盈利。
燃气电厂被视为帮助德国逐步退出煤电、并在无日照、无风力条件下保障电力供应的关键设施。德国政府在联合执政协议中曾提出,在2030年前推动建设最多20吉瓦的燃气电厂装机容量。
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表示,尽管双方已达成原则性共识,但欧盟国家补贴审查程序仍在进行中。在法案草案提交后,电厂战略仍需经欧盟委员会依据补贴相关法规予以最终批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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