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1月16日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正药业)16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海正药业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1-2024年期间年度报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投资收益等科目。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报告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指出,海正药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蒋国平、沈星虎,时任总裁李琰、肖卫红,时任财务总监张祯颖,董事会秘书沈锡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海正药业、蒋国平、沈星虎、李琰、肖卫红、张祯颖、沈锡飞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APP显示,海正药业专注于化学药、生物药、动物药及中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构建了原料药与制剂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体系,业务涵盖抗肿瘤、抗感染、心血管、内分泌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拓展至宠物健康和大健康产业。作为综合性制药企业集团,海正药业已建立覆盖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营销网络,形成了从研发到终端的完整价值链。
二级市场上,海正药业16日收跌1.04%报10.5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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