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已赔偿逾20亿元
中新社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七周年重要成果清单》显示,切实加大保护力度,58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合计赔偿20.5亿元(人民币,下同),案均超3500万元。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以来,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上述“成果清单”在发布会上发布。
自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开始试点运行。据介绍,近年来,该法庭处理的高额赔偿案件数量和赔偿金额均有明显增长。
“成果清单”显示,超1000万元高额赔偿案件73件,合计赔偿52.4亿元,案均近720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仅2025年,法庭就在30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共计11.3亿元。
郃中林表示,“这些高额赔偿案件与知识产权所蕴含的创新程度和价值贡献相适应,与我国产业创新和市场竞争状况相符合,也与侵权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对应。”
不过,对于“是不是赔偿越高越好”的提问,郃中林明确表示,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法院也始终高度关注利益平衡。
他说,在对创新程度高、侵权危害大的情形加大赔偿力度的同时,对创新程度一般、侵权情节轻微的情形适当从低判赔。相对于千万元以上的高额赔偿案件,目前多数案件赔偿额仍在百万元以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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