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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杉杉股份:若重整成功,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

2026-02-08 19:19:0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2月8日电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杉杉股份”)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皖维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安徽省国资委”)。

来源:公告截图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与杉杉集团合称“债务人”)、杉杉集团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皖维集团”)和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金资”)签署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和杉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下称“《重整投资协议》”)。如本次重整成功,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皖维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

  具体来看,公告指出,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于2025年3月20日被鄞州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5年11月7日发布《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解除暨继续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继续招募意向投资人。

  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经遴选,确定皖维集团、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螺集团”)和宁波金资组成的联合体中选;皖维集团和宁波金资为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的重整投资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皖维集团、海螺集团正在推进重组事宜,重组完成后海螺集团将成为皖维集团控股股东。安徽省人民政府持有皖维集团100.00%的股权。根据前述提示性公告,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与海螺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前述收购完成后,海螺集团将成为皖维集团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

  2026年2月6日,杉杉集团、朋泽贸易、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皖维集团、宁波金资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方案显示,皖维集团以每股约16.423667元(含税)价格向债务人(合计持有21.88%杉杉股份股票)收购13.50%杉杉股份股票,总价款金额约49.87亿元。重整后的债务人持有的剩余8.38%杉杉股份股票,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即《一致行动协议》自双方签署且《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皖维集团受让13.50%杉杉股份股票全部完成登记过户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止)与皖维集团保持一致行动,限售期(指交割完成之日起36个月或者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期间)内,保留股票不得处置。

  截至《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日,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8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6%;朋泽贸易持有公司股份2.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3%。

  如《重整投资协议》获批并顺利执行,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

  据悉,皖维集团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由安徽省人民政府100%持股,是安徽省内重要的化工、化纤、建材、新材料联合制造企业,控制的核心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聚乙烯醇(PVA)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地分布于安徽巢湖(本部)、广西、内蒙古、山东等地。2024年度皖维集团营业收入92.35亿元,净利润3.98亿元。

  杉杉股份网站显示,杉杉股份服装业务起家,1999年转型进入锂电池材料领域,并成为国内第一家产业化负极材料企业。2021年,公司通过收购LG化学偏光片业务成为全球偏光片业务龙头。近年来,公司持续落实聚焦战略,全力发展锂电池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两大核心优势业务,形成了“锂电池负极材料+偏光片”的双科技引擎,双发展动力业务格局。

  1月30日盘后,杉杉股份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其中显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亿元至6.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亿元至4.5亿元。

  杉杉股份称,本年度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公司核心业务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业务销量保持稳健增长,盈利同比显著提升,预计两大业务合计实现净利润9.0亿元至11.0亿元;与此同时,母公司三项费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参股企业亏损、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收窄。

  二级市场上,杉杉股份6日涨停,报14.37元/股,总市值323.2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张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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