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2月11日电 苏交科公告,公司于2月11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仁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苏交科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苏交科个别勘察设计项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导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王仁超作为财务负责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勤勉履职,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苏交科、王仁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APP显示,苏交科作为国内首家工程咨询行业A股上市公司,专注于提供基础设施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业务覆盖公路、市政、水运、铁路等行业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检测及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业绩方面,苏交科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0万元至3000万元,同比下降86.80%至90.76%。(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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