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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眼观两会】其实代表:建议加大对早期科创的支持力度

2024-03-08 11:42:5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8日电 (周奕航)中新经纬获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东方财富董事长其实提交了《进一步推动股权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东方财富董事长其实 受访者供图

  其实表示,科技创新是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力量,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金融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枢纽,在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股权投资能够精准匹配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稳定、长期的资金支持。

  其实指出,近年来,为增强金融供给与科技创新需求的适配性,各地方、各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支持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举措,中国股权投资与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正在加速形成。但由于国资是中国股权投资基金最主要的出资方,出资占比近八成,其中政府资金的占比超四成。而国资的风险偏好相对较低,且往往更加注重产业引导、招商引资等短期政策目标,与早期科创的适配度不足,导致国有资本带动各类民间资本支持早期创新的效用难以充分发挥。

  “加大对于早期科创的支持力度,一方面需要更好发挥国资的早期引导效用,另一方面也需要撬动更多民间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其实说。

  为此,其实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引导基金容错机制。出于资金安全性的考虑,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实施相对行政化的监管和考核,缺乏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容错机制,导致投资决策的风格较为保守,绝大多数投向国有企业和中后期项目。建议在国家层面做好多部门协调的容错机制顶层设计,形成政府引导基金早期投资的统一监管方向,鼓励和指导各地方推出优化容错机制的具体措施。

  二是支持链主企业开展早期风险投资。建议围绕区域核心产业鼓励链主企业、上市公司开展早期风险投资,一方面支持链主企业、上市公司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并加大政府引导基金对该类风险投资机构的支持力度,形成产业资金主导、政府资金支持的早期投资联动机制,共同加大对创新链前端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给予积极开展早期投资的企业主体相应的政策支持,如上市公司设立投资机构进行早期投资,可以对其早期投资金额范围内的再融资申请进行优先审批。

  三是建立阶梯式的创投税收优惠机制。目前中国针对创投的核心税收优惠政策是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可按投资额的 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同时部分地区试点推出了针对公司型创投机构的梯度税收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可考虑进一步针对更加主流的合伙型创投机构建立阶梯式的创投税收优惠机制,投资阶段越早、持有期限越长,可获得的税收优惠力度越大,从而强化对于早期投资、长期投资的政策引导。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周奕航:zhouyihang@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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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郑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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