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官方通报:未发现鞠婧祎涉税问题

2026-03-31 19:47:3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31日电 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情况通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截图

  情况通报称,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收到关于鞠某某涉税事项的实名举报。自2025年9月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多次收到类似举报线索,经认真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并已向举报方反馈了调查结果。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为本次举报是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且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依法不予受理。

  情况通报中还提到,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税收监管,一体推进查处违法、优化执法、促进守法、保护合法,努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和诚信纳税的税收生态。

  据媒体报道,日前,艺人鞠婧祎被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举报材料称其2024年瞒报收入比例高达88%。举报信显示:鞠婧祎2024年全年申报收入为1100.18万元,但仅2024年6月至12月期间,其参与的影视、商务活动收入保守估计超5000万元,瞒报比例近88%。举报材料包含收入申报表及未申报项目明细作为证据。

  31日,鞠婧祎方发布声明提到,近半年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频繁通过账号“丝芭传媒”,发布“有关艺人及所涉案件的不实信息,企图操控舆论,扼杀艺人的演艺事业”。鞠婧祎方正式声明提到,自己与丝芭传媒之间的纠纷案件正在审理中,“我方始终坚决抵制一切炒作案件、引导舆论、干扰司法程序、误导监管机构的恶意行为”。同时表示鞠婧祎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的纳税等义务,并已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抽查、检查程序”。鞠婧祎方面表示,对丝芭传媒对艺人做出的“诽谤行为”,“我方绝不姑息”。(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张澍楠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6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