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16日电 (薛宇飞)从果汁到充电器,从酱油到方便面,一些品牌似乎迷上了一门“歪学问”——将商标玩成障眼法,靠文字游戏收割好感,被网友扒光“底裤”后还一脸无辜:“这只是商标,可没骗你。”这种看似合规、实则鸡贼的操作,正在消费市场疯狂试探底线。
近期,一批“心机商标”被轮番扒皮。有媒体报道称,一款年销售额破10亿元的“宋柚汁”, “宋柚”是商标;还有商家将“120W”注册为充电器商标,用参数当幌子,实际性能大打折扣;今麦郎的“手打”挂面,让人将“手打”与传统手工制作相关联,但“手打”只是商标,产品还是流水线上的产物。
白象的“多半袋面”,听着分量十足,实则“多半”是商标名;千禾味业的“千禾0”商标,靠着一个醒目的“0”字,牢牢绑定消费者对零添加的执念,玩起概念偷换;“壹号土”猪肉、“山里来的土”鸡蛋等,都在一遍遍混淆消费者认知。
这些商标套路如出一辙:抓住消费者的核心需求,把零添加、真材实料、足量、高性能等关键信息注册成商标,再在包装上大肆突出,刻意模糊商标含义与产品属性。等消费者发现“货不对板”后,品牌便拿出商标注册证,将误导消费包装成合法合规,把文字游戏美化为营销创意,吃相难看至极。
商标的本义,是区分商品来源、承载品牌信誉。可到了这些企业手里,商标变成了“合法碰瓷”的工具。这哪里还是商标,分明是障眼法。
这种短视行为,看似能为品牌带来短期流量,实则是自毁长城。靠套路博取销量,或许能赚快钱,却会彻底消耗品牌口碑。当消费者一次次失望、认清“名不副实”的真相后,曾经的好感会瞬间转为反感,一次“心机商标”的胜利,换来的是千百次“再也不买”的决绝。
事实上,“心机商标”已在挑战法律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
以近日引起热议的产品“宋柚汁”为例,有律师对媒体表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视角审视,产品名称“宋柚汁”、商标“宋柚”、柚子元素包装,构成了系统性的商业外观,足以使一般消费者产生“该产品以柚子为主要原料”的合理认知。而实际2.7%的柚子含量,与这一认知存在显著落差,符合“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构成要件。
如果放任“心机商标”的泛滥,会在消费市场上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恶性效应,踏实做产品、诚信做品牌的企业反而失去优势,整个消费市场被歪风邪气裹挟,最终挫伤消费信心,阻碍市场发展。
整治“心机商标”乱象,必须重拳出击。监管部门要严格商标审查,从源头驳回误导性商标申请,加大市场执法力度,对滥用商标、虚假宣传的行为从严查处,提高违法成本。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社会监督,让投机取巧的品牌无处遁形。
商标可以注册,人心却不能算计。企业多一份真诚,监管多一道防线,才能肃清消费市场歪风,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消费信心。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薛宇飞:xueyufei@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6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