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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华海药业及董事长等4人收警示函

2024-04-19 17:46:4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19日电 华海药业19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华海药业公告截图

  《决定书》显示,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显示,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已超过十二个月,涉及金额1150万元。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公司董事长李宏、总经理陈保华、首席财务官张美、董事会秘书祝永华违反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海药业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提及的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相关事项,公司自查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归还了该部分募集资金。此外,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据公司官网介绍,华海药业创立于1989年,总部位于中国浙江。主要业务覆盖化学药、生物药、细胞治疗、贸易流通等多个领域,公司产品涵盖心血管类、精神障碍类、神经系统类、抗感染类等领域,是全球主要的心血管、精神类健康医疗产品制造商之一。

  业绩方面,华海药业2023年营业收入83.09亿元,同比增长0.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6亿元,同比下降29.25%。华海药业表示,原料药行业竞争加剧,部分产品价格下降影响公司利润减少;集采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影响公司利润进一步缩减。

  二级市场上,华海药业19日收涨1.06%,报15.2元,总市值225.3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郑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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