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原创>>正文

上海市网信办:自媒体不得违规开展涉企新闻监督类报道

2024-04-22 18:28:0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22日电 据“网信上海”微信号消息,4月19日下午,上海市网信办联合市商务委召开财经类“自媒体”分类指导会,“饭统戴老板”“财经早餐”“秦朔朋友圈”等“自媒体”负责人参会。

  会上,上海市网信办通报了近期财经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对“清朗浦江·e企同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MCN机构、“自媒体”账号不得违规开展涉企新闻监督类报道,不得炮制、炒作涉企侵权信息谋取利益。

  会议发出倡议,要求属地“自媒体”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合法合规经营,保持客观公正,积极传递正能量,共同守护上海良好营商网络环境。参会的财经类“自媒体”围绕近期热点问题和主管部门进行了互动交流,并签署了《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承诺书》。

  另外,上海市网信办向哔哩哔哩、小红书、东方财富网、大智慧、证券之星等属地90多家网站平台部署开展“清朗浦江·e企同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无事实依据诋毁企业和企业家、以“舆论监督”名义向企业索要利益、发布涉企负面报道索要公关费、操纵“水军”账号发帖攻击企业、编造企业虚假信息、片面恶意解读企业财务报表、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等涉企侵权乱象。(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付健青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