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23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3日消息,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问题,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100万元,徐兴表被警告。
文号为舟金罚决字〔2024〕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处罚当事人为:一、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徐兴表(时任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掩盖实质风险;信贷管理不审慎,新发放贷款短期内出险;违规向个人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收购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一、对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二、对徐兴表警告。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公司官网显示,普陀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合作银行的基础上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2013年10月正式挂牌。(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