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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等,兴业国际信托被罚150万

2021-04-26 14:05:5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6日电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日前,银保监会福建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显示,因未严格落实核保内控要求等,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被罚150万元罚款,4名员工累计被罚25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21号罚单显示,兴业国际信托因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未严格落实核保内控要求;将机构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给自然人。

  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九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第二条第(二)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号)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银保监会对兴业国际信托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俞诺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唐平华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徐静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司斌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1年4月25日。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兴业国际信托4月来第二次被罚。在4月15日,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就曾对其开具罚单。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罚单显示,兴业国际信托因利益相关人违规购买本公司结构化信托产品次级受益权;未尽职调查项目资本金到位凭证真实性;违规测算运营资金需求、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未有效履行房地产信托业务尽职调查职责。

  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七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薛瑞锋给予警告;对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计处以罚款2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1年4月15日。

  来源:天眼查APP

  天眼查APP显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沈卫群。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来源:天眼查APP

  天眼查APP还显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东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持股比例分别为73%、8.42%、8.42%、4.81%、4.52%、0.83%。(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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