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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伊泰B股6.5亿元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被警示

2026-04-30 20:00:0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30日电 上交所网站30日披露关于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伊泰B股”)子公司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晶宇于2025年4月28日签署相关协议。

  协议约定上海晶宇为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提供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及建筑承包等服务,暂定工程总价约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5%,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并披露以上关联交易,直至2025年11月26日才召开董事会对上述交易予以追认并披露。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并披露,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上交所表示,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张晶泉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且为交易对方上海晶宇的董事,时任总经理杨嘉林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贺佩勋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主体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张晶泉、时任总经理杨嘉林、时任董事会秘书贺佩勋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交所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伊泰B股是以煤炭生产、运输、销售为核心业务,集铁路运输、煤化工以及海外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与销售于一体的大型能源企业。伊泰B股无实际控制人。

  2026年第一季度,伊泰B股营业收入109.01亿元,同比增长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1亿元,同比增长6.06%。(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陈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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