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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海滩遇涨潮被淹,法院以“潮汐可预见”支持保险公司拒赔

2022-05-16 14:29:25 澎湃新闻

  车停海滩遇涨潮被淹,法院以“潮汐可预见”支持保险公司拒赔

  停在海滩上的汽车因涨潮被淹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拒赔,车主诉至法院。澎湃新闻5月16日从宁波市宁海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判定案涉车辆因海水涨潮受淹不属保险责任范围,驳回车主的诉讼请求。

  原告李某喜欢海钓,2021年11月的一天,他驾车前往海边,将车停在海滩上,出海钓鱼。中午回来时,发现车有被潮水淹过的痕迹,报了警并通知保险公司。民警确认车辆被潮水淹过,但保险公司以“不属保险责任范畴”拒赔。今年3月,李某将保险公司诉至宁海法院,要求赔付他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定的车损61700元并承担评估费用3200元。

  保险公司表示,自然灾害才属于保险责任范畴,而潮汐是自然现象,不属于灾害,李某将车停在海边,存在过失。李某称,作为附近的居民,他以经验判断停车位置不会被潮水淹没,当天潮水涨到如此高度,远超可预见范畴,属于自然灾害,且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未说明车辆被潮水所淹的损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保险合同约定,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责范围的,保险公司需赔付。潮汐是海水在天体引力作用下产生的周期性运动,是有规律、可预见的自然现象,李某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涉案车辆曾因潮汐被海水淹过,未能提供证据证实涉案车辆被淹时的涨潮超过其规律性且属于自然灾害。因此,案涉车辆因涨潮受淹不属保险责任范围,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编辑:冉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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