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划未成年人保护“红线” 剧本类娱乐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担责
中新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 张素 刘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日联合发布一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具有可玩性食品的缺陷、密室等娱乐场所的安全保障、不合格“网红”玩具及儿童护肤品的质量等问题。
此次发布的“小王诉某娱乐室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明确,剧本类娱乐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情显示,2022年10月,15岁的小王至某娱乐室参与某密室游戏。入场前,某娱乐室要求其签署免责声明。游戏过程中,小王奔跑摔伤,造成经济损失5万余元人民币。小王监护人与某娱乐室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
经查,该密室游戏渲染“血色、恐怖”,剧本备案登记适龄为18周岁以上。游戏场景通道狭窄、防撞设施简单,某娱乐室未向小王发放或要求佩戴安全护具。
审理法院认为,从所查明事实看,案涉密室游戏明显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但是某娱乐室仍允许小王参与,未落实适龄管控义务,且未履行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王遭受损害。
此外,某娱乐室要求小王签署免责声明,但是该免责声明系有关“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该免责条款应为无效。综上,审理法院判决某娱乐室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王的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
密室逃脱、剧本杀作为新兴娱乐业态,受众覆盖面广、未成年人参与度高。最高法表示,本案明晰了剧本类娱乐场所的社会责任和合法经营底线,划定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红线”。
“刘某诉某食品公司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显示,9岁的小刘购买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针筒糖食用,误将针筒封堵件吸入嘴中导致窒息死亡。审理法院判决某食品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最高法认为,本案裁判明确了食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警示相关企业对儿童食品、玩具等产品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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