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抖音 快手 客户端
返回页面顶部
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财人>>正文

四川省自贡市原副市长陈华斌一审获刑十年六个月

2026-06-05 21:50:56 中国新闻网

  四川省自贡市原副市长陈华斌一审获刑十年六个月

  中新网成都6月5日电 (记者 刘忠俊)6月5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自贡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华斌受贿一案。被告人陈华斌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侦查机关查扣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自贡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华斌受贿一案宣判现场。乐山中院供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3年,陈华斌利用其担任绵阳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绵阳市游仙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供应、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9万余元,其中606万余元款项至案发尚未实际获取。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华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鉴于陈华斌部分受贿系未遂,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到案,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本案已于2026年3月31日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依法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华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陈华斌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张澍楠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6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