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10日电 北京银保监局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被处罚300万元。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2〕24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贷款风险分类不真实,掩盖不良资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到位;个人贷款管理严重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王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毕春雨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石弘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王晓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汪东、张谊成、齐岗岗、夏文姨、林耀佳、郝泓江分别给予警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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