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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晶华微及时任董事长吕汉泉等被监管警示

2024-06-14 20:03:4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6月14日电 上交所网站14日发布关于对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华微”)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根据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晶华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2022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营业收入、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与缙云县志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披露不准确;三是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不规范,且审议后存在现金管理超出审批额度的情况;四是公司财务章未按照公司制度规定使用。

  上交所表示,综上,晶华微前期部分会计处理存在差错,2022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管理和财务章使用不规范。此外,在发行上市审核阶段,晶华微及关联方与缙云县志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根据《警示函》认定,晶华微时任董事长吕汉泉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罗伟绍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周荣新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和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均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交所表示,前期已于2023年6月5日,针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部分违规事实作出监管措施决定,对此不再重复处理。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晶华微及时任董事长吕汉泉、时任总经理罗伟绍、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周荣新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晶华微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晶华微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研发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医疗健康SoC芯片、工业控制及仪表芯片、智能感知SoC芯片等,其广泛应用于医疗健康、压力测量、工业控制、仪器仪表、智能家居等众多领域。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吕汉泉、罗洛仪夫妇。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晶华微营业收入2670.49万元,同比降8.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4.29万元,同比降138.57%。对业绩变化,该公司提到,销售收入有所减少、销售成本及管理费用增加。

  二级市场上,截至6月14日收盘,晶华微报32.39元/股,公司总市值22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陈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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