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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谈交通》争议升级 著作权归属该如何界定?

2022-07-13 13:37:28 中国新闻网

  《谭谈交通》争议升级 著作权归属该如何界定?

  【解说】“去二仙桥走成华大道”、“腰马合一”、“往前看”……这些深受网友喜爱并多次“二创”的视频“梗”源自于一档开播了13年,于2018年停播的交通警示类节目《谭谈交通》。然而近日,节目主持人谭乔称,遭遇了第三方公司维权,面临节目下架和巨额索赔。法律中对著作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7月12日,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晗晨对此作出介绍。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晗晨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对于电影、电视剧以外的其他类型的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是由当事人进行约定的。如果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是由制作者享有它的著作权,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解说】7月11日,成都市广播电视台通过律所发布声明,称其为《谭谈交通》节目的著作权人,相关维权工作已授权给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谭乔则称,节目创作之初未与任何个人或任何机构签订合同或协议,自己是视频原创者,因此认为版权归属还有待认定。律师认为,制作者的认定有待司法层面进一步厘清。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晗晨

  对于制作者的界定,如果说出于一些历史原因,可能没有办法去直接判断,需要综合考量相关视频创作的过程,以及该过程当中,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具体工作内容,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视频内容反映的是谁的创作和智慧成果,视频制作的成本承担,还有责任承担等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解说】谭乔表示,十几年来自己是在做公益普法视频,从未主张过版权也是为了方便民众去进行善意“二创”,从而更好地普及交通法律知识。“公益性”是否会对著作权产生影响?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晗晨

  是否是公益性质,其实并不是我们法律意义上考虑是否构成侵权的一个主要的点,也不会说因为它是公益的性质,就会改变了本来是侵权行为的这么一个行为性质,所以最终就是说是否侵权与是否是公益,它是两个维度的问题。

  【解说】对于受影响而下架的节目及其“二创”视频,律师认为平台的处理方式是合法的。同时律师也指出,“二创”视频同样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晗晨

  平台在接到一些侵权投诉后,下架相关的争议视频这个处理方式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根据我们国家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其实是有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平台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以及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之后,就应当立即进行删除或者断开链接处理,并且同时将这些通知的内容转送给相关的被诉侵权内容的发布者。

  【解说】平台的下架处理,并不代表着司法层面上最终的认定。对于视听作品如何更好地维护著作权,律师也给出建议。

  【同期】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晗晨

  对于并非自己独立原创的内容,比如说需要跟他人合作,或者说在创作过程当中涉及到其他人的工作内容进行参与的,最好是要做事先的权利归属的约定,尽量以书面的形式来固定,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的界限,同时也最好保留好自己创作过程当中形成的每一个阶段的创作成果,以此来证明自己相应的创作内容和创作的过程。

  记者 单璐 北京报道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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