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警民携手成功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草原雕
7月21日,新疆塔城奇巴拉尕什边境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村队附近路边发现一只受伤无法飞行的野生鸟类,疑似野生保护动物。
接警后,民警立即携带专用救助装备赶赴现场处置,在路边草丛中找到受伤飞禽。经民警现场细致检查,这只野生鸟类体表无明显外伤,初步判断是体力透支,导致暂时丧失飞行能力。为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将其带回派出所临时安置,并第一时间对接当地林草部门,进行专业救助。
民警通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资料比对核实,确认其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草原雕,俗称“草原鹰”。为保障草原雕得到专业救治,民警将受伤草原雕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养护治疗。待其伤势痊愈、具备野外独立生存能力后,将适时放归自然、重返山林。(作者: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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