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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丹化科技信披不及时被警示

2025-07-23 16:01:2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7月23日电 23日盘后,丹化科技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关于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丹化科技原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化醋酐)持有济宁金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金丹)39.4737%的股权,济宁市恒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化工)持有济宁金丹39.4737%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持有济宁金丹21.0526%股权。2022年11月14日,江苏丹化集团有限公司(时为丹化科技控股股东)以3200万元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的济宁金丹21.05%股权,济宁金丹其他两名股东丹化醋酐、恒立化工放弃优先购买权。丹化醋酐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0%,但丹化科技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5年4月11日才披露董事会决议,对上述交易予以追认。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丹化科技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

  李国方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成国俊作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勇飞作为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办法》第四条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丹化科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丹化科技成立于1993年9月,公司在境内公开发行A、B股股份(代码:600844,90092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目前主要是投资平台,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由三家控股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中通辽金煤工有限公司生产化工品乙二醇和草酸,江苏金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合成气制乙二醇专用催化剂,江苏金之虹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可降解材料的研发及小批量生产。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通辽金煤。

  企业经营方面,丹化科技预计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6619.72万元,上年同期为-1.12亿元。

  丹化科技表示,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乙二醇和草酸的总体产销情况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继续采取各种降本增效措施,加之煤炭价格有所下降,本期亏损幅度收窄。但由于主要产品市场价格继续处于低位,公司经营仍面临一定的困难。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草酸扩能改造项目,并寻求其他改善经营状况的途径。

  二级市场上,丹化科技23日收涨0.29%报3.49元/股。(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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