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9日电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关于科技金融赋能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到,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扩大省级创投类基金规模,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强化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到2027年力争省级创投类基金规模突破200亿元。政府投资基金对种子基金、人才基金、天使基金等创投类基金的出资比例可适当提高,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20年。
通知提到,扩大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持续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推动试点基金组建及项目落地增量扩面,进一步扩大对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到2027年力争落地基金总规模达400亿元。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积极争取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企业风险投资(CVC)、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等在我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参股基金。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通过出资或开发相应的长期投资产品等方式,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通知提到,拓宽多元化基金退出渠道。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联合社会资本规范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积极承接全省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投资退出的项目。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用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绿色通道”机制,助力创投资本有效退出。
通知提到,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供给,根据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提供创新有效的产品和服务模式,构建多元化接力式科技信贷产品体系,力争到2027年全省科技贷款余额达4.8万亿元。
通知提到,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并购。加快科技企业挂牌上市,重点支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到2027年新增科技领域上市企业占新增上市公司总数达80%以上。建立完善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培育库,每年动态保有上市后备企业超1000家。鼓励政府投资基金与上市公司、科技领军企业等合作设立并购基金,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并购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通知提到,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用好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政策,支持杭州、宁波等地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加大与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的对接合作,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培育板”,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积极推荐优质四板企业通过公示审核和绿色通道机制申报新三板挂牌。
通知提到,增进跨境投融资便利程度。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引导境外创业投资机构合规开展跨境投资,到2027年,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基金规模突破400亿元。支持开展“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资金直接汇入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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