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需要更具体、更细的操作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9月1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准入决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的出台,意味着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工作正式起步,后面仍有很多工作需要做。人民银行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地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潘功胜表示,后续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继续加强与市场沟通。二是完善制度框架。《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初步搭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框架,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需要更具体、更细的操作规则,比如并表管理规则、资本管理规则、关联交易管理规则等。三是开展准入管理。对于符合设立情形的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人民银行按要求进行受理和审批,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工作。四是稳妥有序地过渡。在过渡期内,把握好对存量企业实施分类施策,推动《金控办法》平稳实施。五是持续日常的监管。人民银行将从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出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作,加强引导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完善公司治理,有效地防控风险,提升服务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记者 彭扬 赵白执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