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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加大科创板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

2020-09-23 12:08:1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3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微信号23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加大科创板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国家发改委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指出,《指导意见》提出了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20个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指导意见》提出三方面重点任务。

  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当前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聚焦重点方向、关键环节和未来趋势,加快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形成规模效应,着力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如,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以及推动教育、旅游、市政等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迫在眉睫,要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打造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指导意见》提出,主要聚焦四个方面,包括增强产业集群创新引领能力;推进产城深度融合;聚焦应用场景建设;提高产业集群公共服务能力等。

  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指导意见》要求从三方面着力做好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资金保障工作。第一,加强政府资金引导。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牵引作用,按市场化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第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或事业部。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加大科创板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第三,推进市场主体投资。依托国有企业主业优势,引领、带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力度等。

  为进一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指导意见》围绕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提出了四方面政策保障措施,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要素配置;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投资氛围等。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坚持市场主导地位;统筹协调狠抓落实;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聚焦重点先行先试。进一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加快科技、人才、金融、数据等要素优化集聚共享。(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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