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7日电 大金重工公告,公司于9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为公司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蓬莱大金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风险敞口部分14700万元提供担保,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6.10%,担保期限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信贷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