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8日电 法尔胜公告称,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或“原告”)诉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以下简称“西安固废处置中心”或“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广泰源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陕01民初1656号。
公告称,截至目前被告欠付2018年度、2019年度租金和维护费等36.57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至今的租金和维护费均未支付。因未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广泰源尚未确认被告 2020年度和2021年度收入,上述诉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但是由于法院尚未就上述案件作出判决,尚不能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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