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注册账号只能本人使用
成都出台指导意见 扶持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俗称汽车共享)作为一种 “互联网+交通”的新业态,在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共享汽车发展、缓解交通拥堵、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网获悉,《成都市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于今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鼓励合规占道停车场
提供停放及充电服务
《指导意见》确定至2018年底,全市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2500个,充电桩达到10000个。至2020年底,全市形成覆盖广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5000个,充电桩达到20000个。
按照整体谋划,成都市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提供内部停车场资源用于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的建设;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和交通枢纽、大型商场、商务楼宇、文化体育场馆等配建停车场,须同步预留或配建规定比例的充电设施;鼓励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采用租赁或与停车场经营企业合作共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和充(换)电设施;鼓励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与小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利用住宅小区停车位通过租赁或合作共建等方式建设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和充(换)电设施;在不影响交通组织的原则下,鼓励合规的占道停车场为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提供停放及充(换)电服务。
注册账号限本人用
转借他人要担责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相关扶持政策按照《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执行。《指导意见》还明确,用于分时租赁的新能源汽车应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办理道路运输证,注册账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成都晚报记者 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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