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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部:用人单位将列入黑名单

2017-11-01 11:04:5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日电 每年春节,农民工最关心的也许就是返乡前能不能拿到全部工资,今日,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巡视员卢爱红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人社部发布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全国统一的列入黑名单的标准和情形,包括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此外,用人单位在被列入黑名单后将在多方面受限。下一步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出台联合惩戒措施的文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月13日,在湖北宜都一家公司打工的农民工,高兴地领到了工资。曹礼达 摄

  1日,人社部就2017年第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有记者问:快到年底了,一些农民工开始担心春节回家能不能拿到全部工资。我们留意到,近日人社部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请问办法的核心内容和亮点是什么?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落实?

  卢爱红说道,快到年底了,每年年底农民工工资问题爆发地相对集中一些。这些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方面是开展专项整治,另一方面是建立长效机制。最近我部发布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印发实施。这个办法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发挥很大的作用,主要有这些特点和亮点:

  一是明确了全国统一的列入黑名单的标准和情形,包括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可以列入黑名单的标准和情形,核心是这两个方面。

  二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被列入黑名单后,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限制。

  三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认定主体、管理期限、程序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通过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违法失信的用人单位形成惩戒合力,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将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促进用人单位形成不敢违法、自觉守法的意识。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办法的宣传解读工作,指导地方认真组织实施。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出台联合惩戒措施的文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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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湘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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