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4日电 北京证监局网站4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冠通期货)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经查,冠通期货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未有效控制交易风险、询价管理不到位、部分重大投资决策依据流于形式、部分资管产品同日反向交易缺少决策依据等问题,集中反映出公司未遵守审慎经营原则,未有效执行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制度,未有效防范和控制资管业务风险,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和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七十八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冠通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官网显示,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国内历史最悠久的期货公司之一,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及广州期货交易所国内六家交易所的会员。(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