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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生:居民如何配置个人养老金?

2022-11-08 17:13:4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1月8日电 (王蕾)近日,人社部等五部门正式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此后,银保监会、证监会相继发布配套细则或征求意见。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市场正式起航。

  “个人养老金进入了实质性运作阶段。”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原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中新经纬专访时表示,操作层面细则规范的进一步细化,流程的进一步明确,将推动‍各参与个人养老金市场的金融机构发挥自身相对优势,赢得更多市场份额。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提升需求与参加积极性,扩大第三支柱覆盖率。

  朱俊生表示,目前保险、基金、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正在通过不同方式挖掘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跨业竞争格局。

  公众须加强长寿风险意识提升金融素养

  朱俊生表示,从供给端来看,《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预测显示,当期结余将于2028年出现赤字并不断扩大。2019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4623亿元,累计结余将于2027年达到峰值并在2035年耗尽。基本养老替代率不断下降背景下,未来养老保障缺口亟须个人养老金进行弥补。

  从需求端来看,最重要的是公众须进一步加强长寿风险意识。预计2050年60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1/3,在人口老龄化社会来临之际,我们需要认识到社会老龄化、高龄化、少子化的社会变迁,为未来养老做更多储备。

  “提升公众金融素养,做好个人养老金资产配置,也是当下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朱俊生说,养老金账户可以购买不同金融产品,对于个人、家庭来讲,如何在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理财、养老专项储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之间进行选择,亟须投资者提升相关理财知识,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生命周期等进行适当产品配置。

  居民如何参与个人养老金配置和领取?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朱俊生表示,账户积累的制度模式有利于短期储蓄向长期养老资产转化,集聚长期养老资金,对冲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储蓄率和投资率下降影响经济增速的不利影响。

  朱俊生介绍,在参加流程方面,按照规定,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在可投资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方面,朱俊生介绍,银保监会11月4日发布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养老储蓄产品方面,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不包括其他特定目的储蓄)可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由参加人通过资金账户购买;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是由符合条件的理财公司发行的,可供资金账户投资的公募理财产品,在销售文件中具有明确标识“个人养老金理财”字样。

  基金产品方面,根据证监会11月4日发布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类型主要包括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基金业协会网站、基金行业平台等向社会发布。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将优先纳入符合条件的养老目标基金;后续及时总结经验,适时逐步纳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需求的其他基金。”朱俊生说。

  朱俊生介绍,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方面,已经有2018年启动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及2021年5月以来启动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已扩大到全国范围。2022年9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银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和中国银保信公司下发《关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门槛可适当降低,支持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个人养老金市场,将其满足一定条件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畴,享受税优政策。

  “从定量指标看,进入养老金市场门槛相对较高,目前有资格经营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公司可能不超过30家。值得指出的是,在参与养老金融的机构中,只有保险机构能够开发和销售生命年金产品。”朱俊生表示,因此,保险业应充分发挥在生命表、精算方面的优势,以及过去在提供年金化领取服务方面积累的经验,在养老金领取环节积极发挥作用。

  “由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因此,只有参加人达到一定条件,才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方面,朱俊生介绍,比如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规定,参加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按月领取时,可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者按照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

  建议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公众收益

  当前,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朱俊生表示,目前政策覆盖的人群较为有限,对于不缴税的人群并无太多吸引力。因此制度上须进一步完善,扩大覆盖面,使其变为多数人的制度,让更多公众获益。

  为了更好地撬动居民的个人养老金的需求,朱俊生建议,未来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财税政策。

  “比如,领取时对投资收益部分做免税扣除。”朱俊生表示,其他实施EET(缴费和投资环节不征税、领取环节征税)的国家通常都有资本利得税,所以税惠力度吸引力大。在没有资本利得税的情况下,建议明确领取的时候对于投资收益部分做免税扣除,增强税惠的吸引力。

  他建议,还可适时提高享受税惠的缴费额度,将每年额度提高至24000或36000元。同时,建立抵扣额度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指数化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未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动态提高税前抵扣额度。此外,还可拓展税收优惠方式。

  “根据国际经验,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还可以考虑采取直接财政补贴方式。”朱俊生介绍,如德国的里斯特养老金计划中,国家给予每位参保人的全额津贴补助为175欧元/年,2008年前出生的每位孩子得到津贴补助为185欧元/年,2008年之后出生的每位孩子得到的补助为300欧元/年。澳大利亚为鼓励更多中低收入人群参加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向个人缴费匹配缴费:若个人从税后收入中缴纳超级年金基金,则个人每缴纳1澳元,政府也将匹配缴纳1.5澳元,每人每年最多可得到1000至1500澳元的政府补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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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庆阳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杨京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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