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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周凤祥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2019-11-19 13:15:0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9日电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19日消息,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凤祥(副局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凤祥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凤祥于2007年至2012年,利用担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上海华办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72万余元;于2009年至2011年,利用担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563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周凤祥简历

  周凤祥,男,1965年11月出生,汉族,浙江嘉兴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87年8月至1991年12月,江南造船厂工作;

  1992年1月至1997年12月,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公司工作;

  1998年1月至2006年7月,先后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公司营销管理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

  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

  2007年3月至2011年12月,先后任上海华办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2年1月至2018年7月,任上海华办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4月更名为中船重工物贸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物贸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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