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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被执行人,银隆新能源喊冤:将申请撤销裁决

2019-11-20 18:20:4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0日电 在被列为被执行人没几天后,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隆新能源”)发布了相关说明。银隆新能源表示,该案件为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一起有关“财务顾问费”的仲裁争议,中信证券隐瞒了相关事实,公司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银隆新能源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据多家媒体报道,执行标的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

  银隆新能源表示,经核查,该案件为公司与中信一起有关“财务顾问费”的仲裁争议。中信证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向公司追索2015-2016年期间的“财务顾问费”。银隆新能源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被列为被执行人案件说明

  来源:银隆新能源官方微信公众号

  关于财务协议,银隆新能源称,2015年2月,中信证券直属专用于投资的孙公司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石灏汭”)作为领投方,参与了公司增资(下称“第一轮融资”)。在第一轮融资中,金石灏汭向公司增资2亿元。与此同时,作为金石灏汭母公司的中信证券与公司接触沟通,意图承揽IPO业务。

  作为领投方,金石灏汭口头要求公司当时的实际控制人魏银仓承诺对公司估值打八折,即金石灏汭缴付2亿增资款后由公司返还4000万元。为落实这一口头要求,金石灏汭在该轮投资者共同签署的投资协议之外,瞒着其他机构投资者,私下与当时的实际控制人魏银仓及公司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应按金石灏汭增资款的20%向金石灏汭或关联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双方另行签订财务顾问协议。银隆新能源表示,该关联方实为中信证券。

  此外,银隆新能源提到,补充协议还瞒着其他投资人,为领投方金石灏汭的回购权设定不动产抵押,使领投方金石灏汭取得了远优于同轮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权利。本轮融资结束后,金石灏汭取得了公司董事会的一个席位。

  此后,公司又进行一轮融资,中信证券及金石灏汭均未参与本轮融资(下称“第二轮融资”)。第二轮融资完成之后,在金石灏汭多次催促下,2016年7月15日,魏银仓无视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需要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获得董事会批准的规定,未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即私自代表公司与中信证券分别就第一轮融资和第二轮融资各签署一份财务顾问协议,约定公司在第一轮融资财务顾问协议项下应向中信证券支付2500万元财务顾问费,在第二轮融资财务顾问协议项下应向中信证券支付1500万元财务顾问费,合计应支付4000万元财顾费,并在财务顾问协议中约定了迟付利息。

  关于仲裁裁决,银隆新能源表示,2018年,公司新管理层上任后,收到中信证券的函件,才知道存在上述两份财务顾问协议。由于两份财务顾问协议的签署程序及内容都不合法合规,公司拒绝支付相关财务顾问费。

  2019年5月15日,中信证券依据两份财务顾问协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公司主张4000万财务顾问费及违约金,两项共计约6000万元。公司积极抗辩。

  2019年10月14日,仲裁庭作出裁决,判令公司支付第一次融资财务顾问协议项下财务顾问费及违约金和利息共计3666.8万元;仲裁庭并未支持第二次融资财务顾问协议项下的财务顾问费。2019年11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司列为被执行人。

  银隆新能源认为,仲裁程序中,中信证券向仲裁委隐瞒了投资建议书实际是由公司起草的重要事实,并隐瞒了中信证券作为券商存在严格的内控及合规制度、不能将金石灏汭(作为领投方)员工从事投资者协调工作视为中信证券自身的财务顾问服务的重要事实,使得仲裁庭事实认定不清,忽略关键证据和事实,作出了不利于公司的裁决。

  有鉴于此,公司将会依据以上事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公司还将会进一步研究向中信证券及魏银仓、孙国华提起关联交易损害赔偿之诉,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追诉大股东案件进度说明

  除此之外,银隆新能源发布了关于公司控告及起诉原实际控制人魏银仓及孙国华等的案件最新进展。进展显示,公司控告原实际控制人魏银仓及其合作伙伴孙国华等人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及侵占公司利益等多个罪名,涉及总金额逾七亿元,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立案并侦查。公司同时起诉魏银仓、孙国华、银隆集团等三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诉请总金额逾七亿元,案件目前处于等待法院判决阶段。

  目前,孙国华及魏银仓的部分亲属等人先后在2019年3月被刑事拘留;魏银仓、孙国华及其他关联人员已被检察部门批准逮捕,而已在美国多时的魏银仓如今已登上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辑令名单。

  银隆新能源称,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2月,在董明珠的主导之下,格力电器原计划收购珠海银隆,开拓新能源业务,但最终收购事宜遭到股东大会否决。其后,董明珠便以个人身份,拉上万达和京东等,共同对珠海银隆增资30亿,随后董明珠进一步增资,最终成为珠海银隆第二大股东。

  然而,在董明珠入主银隆之后,后者接连发生一系列讨债、裁员等负面事件,甚至曝出原实控人魏银仓涉嫌非法侵占公司利益的丑闻。

  21世纪经济报道日前报道称,随着车市寒冬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新能源企业不约而同地出现资金紧张、亏损,甚至破产的情况。尽管银隆新能源受董明珠格外器重,但从眼下新能源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银隆新能源面临的形势并不容乐观。(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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