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1日电 浙江证监局网站21日消息,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资管)被出具警示函。

具体看,经查,2025年1月至7月,浙商资管拟聘任董事尽调不充分、人员准入把关不严,所报送的监管信息存在错误,对人员管理存在合规漏洞。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与《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A股上市公司浙商证券半年报,浙商资管注册资金12亿元,系浙商证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浙商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存量资产管理规模966.6亿元,较年初提升1.42%。2025年上半年,公募基金及各类集合产品销售总量455.36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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