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13日电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李邦华表示,持续打击以“免费旅游”“健康讲座”为幌子,推销不合理低价游、高价保健品等现象。
据民政部网站,13日,民政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会上有记者提问:养老服务行业兼具民生属性与产业属性,一头连着老年群体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经营主体发展,请问下一步将通过哪些举措,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助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李邦华介绍,在养老服务业中,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是服务者、供给侧,老年人是被服务者、需求侧,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养老服务过程中,保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才能安心消费,增进福祉;保护好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经营主体才能持续发展,良性竞争。
李邦华表示,对保护老年人权益,《若干措施》一方面聚焦提升老年人的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通过深入开展“敬老月”、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活动,向老年人广泛普及防诈骗、防非法集资等知识,增强老年人维权、防骗意识。另一方面,配合相关部门规范市场秩序。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集中整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非理性消费的“欺老虐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打击以“免费旅游”“健康讲座”为幌子,推销不合理低价游、高价保健品等现象。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形成有力震慑,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对维护经营主体权益,《若干措施》一方面强调规范行政监管,推动各地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频次、方式和范围,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干扰,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检查、乱执法、乱罚款”等行为。严肃查处针对养老服务经营主体的各类不正之风,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另一方面推进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倡导合理透明、公开公正的定价机制,保障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双方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公共场所等多渠道,加强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宣传,发布优秀典型案例、树立行业标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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