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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ST星农因年报虚假记载拟被罚250万元

2026-03-17 20:42:5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17日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星农”)3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罚款250万元。

  来源:*ST星农公告

  具体来看,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2023年,*ST星农全资子公司巴州星光致远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6072.7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69%;虚增利润总额528.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77%,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9月27日,*ST星农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浙江证监局认为,*ST星农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时任董事长何德军,负责公司整体管理,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总经理郑斌,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星光致远时任总经理刘涛,负责星光致远经营管理,组织、决策、实施案涉虚假业务,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财务负责人吴海娟,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ST星农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何德军、郑斌、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吴海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ST星农17日还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18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ST星农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机械上市企业。

  3月17日,*ST星农收涨3.55%报5.84元/股,总市值15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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