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10日电 浙江证监局网站10日披露,对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销售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核查,同花顺基金销售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在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方面存在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混同的情况;
二、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等纳入考核体系;
三、未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进行审慎调查和风险评估,未对销售的部分产品划分风险等级;
四、未建立私募基金销售利益冲突评估机制,对存在关联关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私募基金未进行利益冲突评估;
五、部分运营人员、客服、大客户经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同花顺基金销售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显示,同花顺基金销售公司是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同花顺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业务开展平台,依托母公司丰富的资源,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为投资人开辟一条具有高附加值的购买基金产品的崭新渠道。(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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