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10日电 10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杭州顶点财经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责令改正措施》)。
《责令改正措施》显示,经查,杭州顶点财经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部分客户(投资者)订立合同的身份信息与其真实身份信息不一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不到位;
二是投资咨询业务留痕不完整;
三是部分未登记为投资顾问人员提供投资建议;
四是部分从业人员对历史业绩夸大、误导性宣传、暗示收益且缺乏风险提示;
五是部分从业人员在投资者购买产品前提供投资建议。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四条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
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七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六条的规定,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顶点财经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杭州顶点财经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顶点财经)是一家跨媒体财经内容提供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资讯终端等媒体向投资者实时传递全球金融市场信息。顶点财经于2007年创立、总部设于杭州,公司旗下多家分公司。拥有数字电视制作中心、顶点财经网、证券大参考报、摇钱术资讯终端等互为补充的四类产品渠道。(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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