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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回应被调查!"明星工作室接连注销"冲上热搜,贵圈这是咋了?

2021-04-29 17:15:0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9日电 (魏薇)大家都知道明星艺人片酬高,但围绕演员郑爽最新的爆料还是让不少人震碎三观。近日,郑爽前男友张恒爆料,郑爽涉嫌通过签订阴阳合同以达到逃避限薪令甚至偷税漏税的目的。

  昨日(28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正式受理此事,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郑爽也在微博中回应,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

  来源:影视剧《青春斗》截图

  77天片酬1.6亿元?

  近日,郑爽的前男友张恒在微博中爆料,郑爽2019年接拍影视剧《只问今生恋沧溟》(原《倩女幽魂》)时,原本拍摄77天,片酬为1.5亿元人民币,之后郑爽及家人嫌片酬低,要求涨到1.8亿元,最后谈拢的片酬为1.6亿元,算下来大约208万/天。

  张恒还提到,郑爽签订的“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元,让郑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逃避个人所得税;“阴合同”约定乙方向郑爽母亲(刘艳)实控公司增资1.12亿元,以此躲避“限薪令”。

  来源:新浪微博

  1.6亿这个数字令很多普通人咂舌。有网友调侃道,自己从石器时代开始上班都不知道能不能赚到这么多钱。还有网友测算,即便月薪1万元,也得从夏商周时期开始上班,工作1333年,才能赚到这么多钱。

  有关部门曾几次三番出手要求限制明星片酬。早在2017年,国家相关机构就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2018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严格控制电视剧、网络剧和综艺节目中演员和嘉宾的片酬,即主演片酬占比不得超项目总预算的28%。

  随后,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大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等六家影视公司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将严格执行单个演员总片酬(含税)不超过5000万元。说到这儿,各位也就不难理解为何郑爽的“阳合同”要签成4800万元了。

  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

  在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之下,依然有明星甘冒风险、顶风作案,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逃避“限薪令”,并以此方式实现偷税漏税。

  根据爆料,“阴合同”是以增资方式注入了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晶焰沙公司)。张恒曝光的股权代持协议中,上海晶焰沙科技由郑爽母亲刘艳出资并实际控股,公司显示的股东张丽敏为名义出资人。

  来源:新浪微博

  天眼查显示,上海晶焰沙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2021年3月3日,该公司经历股权变更,林慧艳、惠敏、张丽敏三位股东退出公司。

  何谓阴阳合同?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鹤婷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解释称,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公开,即“阴合同”,一份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公开,即“阳合同”。其中阳合同并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规避某项法律或政策的规定为目的,例如逃避国家税收、规避“限薪令”等。

  “阴阳合同的实质系偷税行为而非合理避税”,她介绍道,阴阳合同的行为实质是隐瞒“阴合同”的事实而按照表面的“阳合同”去缴纳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蒋鹤婷指出,若经税务部门调查后,郑爽确实使用阴阳合同偷漏税,鉴于涉及的金额巨大,郑爽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一、补缴税款;二、缴纳滞纳金;三、处以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四、或有的刑事责任。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对此,微博@郑爽微博事务部29日发文回应称: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我的合约、个人税务、一切有关经济合同,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感谢大家关注。

  来源:新浪微博

  开出天价片酬 北京文化两年亏近31亿

  本次爆料所涉及的影视剧《倩女幽魂》背后的影视制作公司为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伙伴),在这部剧拍摄时,世纪伙伴还是上市公司北京文化的全资子公司。

  提到北京文化,除了资深股民,多数人可能对它并不熟悉,但提到他参与出品的《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相信不少人都在电影院看过。正是凭借着这些爆款,北京文化也一度成为A股影视板块的明星公司。

  北京文化产业项目 来源:北京文化官网

  北京文化的前身是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西旅游),1998年,登陆深交所主板市场上市,一直以来公司业绩表现平平,期间还进行了四次重组,在前三次失败后,2005年,京西旅游与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完成重组,后由“京西旅游”更名为“北京旅游”。到了2013年12月,公司以1.5亿元购买北京光景瑞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景瑞星)100%股权,主营业务开始转向影视行业,并于2014年再次更名为“北京文化”。

  2014年,北京文化继续进军影视领域,并宣布分别以13.5亿元、7.5亿元和4.2亿元收购世纪伙伴、浙江星河文化经纪有限公司(下称星河文化)和拉萨群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拉萨群像)三家公司100%股权,上述三家公司均与北京文化签订了对赌协议。

  其中,世纪伙伴承诺从2014年至2017年,每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1.1亿元、1.3亿元和1.5亿元,结果世纪伙伴每年都能压线完成业绩承诺。

  对赌期一过,2019年北京文化业绩突然变脸,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这一年,郑爽从《倩女幽魂》项目取得了1.6亿元片酬。当年北京文化净亏损高达23.06亿元,同比下跌1943.12%,这也是该公司自2008年以来首次出现亏损。

  对此,北京文化解释称,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世纪伙伴和星河文化经营业绩下滑,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商誉减值准备所致。根据公告,北京文化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2.47亿元,其中14.76亿元为商誉减值准备,对世纪伙伴和星河文化的全部商誉分别计提8.34亿元和6.14亿元减值。

  与年报一起发布的还有世纪伙伴的出售公告。北京文化拟出售世纪伙伴100%股权,转让对价为4800万元,与收购时的13.5亿元相比缩水96.44%。

  伴随着业绩暴雷,还有公司前高管的实名举报。年报发布当日,北京文化原副董事长娄晓曦通过世纪伙伴官方认证微博,实名举报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举报高管宋歌、张云龙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欺诈发行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职务侵占罪,并称举报材料已获证监会受理。

  娄晓曦在举报信还称,2018年、2019年,宋歌、张云龙利用舟山嘉文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到体外,并通过《大宋宫词》和《倩女幽魂》项目向上市公司输送业绩7800万元。目前,世纪伙伴微博内容已经清空。

  在被举报财务造假的当天,北京文化也收到了深交所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北京文化对娄晓曦微博举报的内容进行自查,并说明举报内容是否属实。随后,北京文化在专项说明中对娄晓曦举报的内容进行了否认。

  今年1月4日,北京文化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最近,北京文化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7亿元。也就是说,2019年和2020年两年时间,北京文化一共亏了30.76亿元。

  北京文化发布的2021年一季报显示,该公司预计一季度净亏损2200万元至2800万元。该公司参与出品、制作、发行的电影《你好,李焕英》于报告期内上映,截止目前票房为54亿元,目前影片还在上映中,收益尚未计入一季度业绩。

  北京文化的股价也如坐过山车一般,从2015年高点的42.71元,一路下跌到29日收盘的5.47元。

   北京文化股价 来源:Wind

  “明星工作室接连注销”冲上热搜

  4月28日下午,有消息称,近期接连有明星关联公司注销,据天眼查不完全统计,涉及注销的名人包括有: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

  29日早上,话题“明星工作室接连注销”冲上热搜,有网友评论:“娱乐圈的地震来了”。

  来源:新浪微博

  不过,从时间线上看,上述明星工作室注销时间大部分在郑爽的阴阳合同事件曝光前,与该事件是否相关尚无法确定。仅演员魏大勋100%控股的上海勋花影视工作室和上海魏大勋影视工作室于4月26日郑爽事件曝光当天注销,上述两家公司的成立时间分别为2018年7月9日和2016年9月29日。

  其余明星工作室均于4月26日之前注销。比如邓超投资的安吉慧形慧影影视文化工作室于4月16日注销,唐嫣投资的上海唐嫣影视文化工作室、文章投资的上海路路影视文化工作室以及马薇薇投资的芜湖喂喂马文化传媒工作室均于4月14日注销。(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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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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