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5月12日电 12日,黑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
《责令改正决定》显示,经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因前期违规担保所致资金被司法划扣等,形成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对亿阳信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亿阳信通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年报披露日,亿阳集团占用亿阳信通资金余额11042.73万元,亿阳集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条规定。
亿阳信通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承诺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发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截至目前和升集团未按期履行承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五条规定。
根据《监管指引第8号》第二十三条、《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七条、《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亿阳集团、和升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亿阳信通主营业务是为电信运营商以及交通、广电、能源、金融、铁路等行业客户提供信息化支撑系统建设与服务。
业绩方面,2026年第一季度,亿阳信通实现营业收入4.59亿元,同比增加100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84.94万元,上年同期为-2860.77万元。
亿阳信通表示,营收增加主要系当期硬件定制业务收入增加所致,净利减少主要系硬件定制业务收入增加引起的相关成本增加所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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